公司无故增加工作量不加薪,我能解除劳动合同

公司无故增加工作量不加薪,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。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第一款,若公司未提供合理工作条件,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索偿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,影响职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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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解除并要求补偿。操作如下:1.与公司沟通,表达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;2.若沟通无果,收集证据,如工作量记录、薪资单等;3.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索偿,确保权益得到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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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公司无故增加工作量,常见处理方式是协商或解除劳动合同。建议先与公司协商,寻求合理解决方案;若协商无果,可考虑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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